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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特别关注
1、本活动套餐优惠有效期为三年,自用户参加套餐的各项业务开通完工后的次月1日起算。套餐优惠有效期满,套餐(含可选包)优惠终止。
期满后用户可以选择参加所在时刻有效的“我的e家”套餐或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推出的其他电信营销活动。也可以选择办理业务注销,如用户未参加相关营销活动且未办理业务注销手续、继续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固定电话、宽带及其它相关业务,按当时有效的电信标准资费和计费方式计费收取。
2、用户主动提出终止套餐的,套餐终止次月生效。但在套餐优惠期的第一年内,因用户原因退出本活动的,用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享受过一次性费用优惠的,须补足相关优惠。
3、用户加选一号双机包的,套餐优惠有效期自用户申请一号双机包完工的次月1日起重新起算。
4、参加本套餐的用户,可在本套餐4款月付套餐之间进行变更选择(2款年付套餐之间也可进行变更选择),变更的套餐自用户申请次月1日起生效。变更后,套餐优惠有效期限自变更次月1日起重新计算。因变更产生的相关优惠根据变更后的套餐定义进行相应的增补或退还。
5、因上述选择而产生的套餐优惠有效期变化,以最后的到期者为准。
6、参加本套餐的用户将成为中国电信 “我的e家”家庭品牌的客户,申领“百事通我的e家卡”后,可以享受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积分回馈和高等级服务。
7、已参加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其他固定电话、宽带或长途电话等营销活动,且仍在营销规则有效期内的用户,不能参加本活动。
8、有历史欠费的用户不得参加本次套餐活动,付清欠费后方可参加。
9、套餐优惠有效期内,参加本活动基础套餐的固定电话(含一号双机)和/或宽带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视为主动退出本活动,用户选择参加可选包的,也同时不能再享受优惠。
10、套餐优惠有效期内,参加各可选包的相关设备,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不再享受相应可选包的优惠。
11、套餐优惠有效期内,如果参加套餐的固定电话、宽带等因用户欠费等属于用户责任的原因全部或部分被停机(暂停提供服务)的,停机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继续按月出帐,收取用户所选择的套餐月使用费,停机之日起满60日,用户仍未缴费或导致停机的原因未消除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拆机(终止提供服务)。
12、因用户原因退出本套餐或套餐优惠期满后用户不再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宽带业务的,如领用过相关设备,须归还该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可用;或者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全额支付已领用的设备费用(家庭网关:400 元/个)。
13、选择电话支付包并优惠购买终端的用户,如在电话支付包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电话支付包的,应补足480元/台终端优惠费。
14、本规则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2008/A版)》及/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线市话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本规则相关条款与上述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规则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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